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建校于1952年,1997年兼办长春市行政学院,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实行校(院)务委员会领导体制,党校校长、行政学院院长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邵波兼任,常务副校(院)长由姜元生担任。设有党建党史、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资政研究部及图书馆、信息技术部、学报编辑部等教研教辅部门。现有专业技术人员63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40人,博士8人、硕士52人。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校(院)瞄准建设软硬件一流党校的总体目标,旗帜鲜明讲政治、奋发有为抓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精神,坚持党校姓党,牢牢把握党校发展的政治方向;坚持质量立校,推进教学科研资政一体化均衡发展;坚持人才强校,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管理兴校,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了对全市中心工作的贡献度和社会满意度。先后被授予“全国理论宣讲先进集体”和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新时代,新机遇,新起点,新跨越。校(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真抓实干,推动我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长春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贡献党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