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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专栏

市委党校组织召开2018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


    根据《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 2018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长组通字〔2018〕120号)精神,3月5日,市委党校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彻底肃清孙政才、苏荣、王珉流毒影响,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对照政治表现、发挥作用和纪律作风等方面情况,认真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校校委班子高度重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校委会专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安排。会前,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吉林省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并开展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各党支部和党员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各党支部还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上,党支部书记通报了一年来支部工作情况,开展对照检查,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并组织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员评议。校委班子成员分别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开展批评直面问题,达到了触动灵魂、促进工作的效果。
    会后,各党支部班子和党员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各党支部召开班子会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所有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均为满意,所有党员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市委党校将以此为契机,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为服务党校中心工作、推动新时代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